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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举行惠残政策新闻发布会

转载 文登之窗网2021/05/17 10:59:58 发布 来源:文登大众 作者:

  本报讯(记者 刘静)5月11日,区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惠残政策”新闻发布会。区残联有关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区残联认真履行“代表、管理、服务”职能,推动一系列惠残政策贯彻实施,惠及全区1.5万名残疾群众。

  针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子女方面的政策有:残疾人励志助学政策,对当年新入学的困难残疾大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大学生予以救助;辅助器具网上申领政策,残疾人可直接登陆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或威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在线进行注册申请,点击辅助器具在线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自2021年4月22日起,申请人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面向具有我区常住居民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和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的肢体残疾人,补助标准为每车每年260元。0—17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在机构内接受集中康复训练的,最高年补助训练费1.8万元。精神疾病治疗救助,对享受卫健部门免费救治的精神疾病患者除外,实行药物救助和住院救助,药物治疗患者,每人每年最高补贴500元,享受低保或建档立卡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个人自付部分每人每年最高补助4000元。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当年最低缴费档次予以补贴,今年补贴标准是450元。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惠及企业的政策,主要是涉及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分档征收残保金,同时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

  会上,区残联有关负责人还围绕残疾的类别、办理残疾人证的条件和流程,精神类残疾人中重精群体范围,残保金征收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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