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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更加积极地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我区深入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延长“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政策,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按照政策规定,取得国家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139项职业资格证书之一的,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58项)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81项),同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纳入范围,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我区不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取得证书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需在证书批准日期12个月内提出申请。
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同时,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办理, 还可持身份证、证书原件、证书网上验证截图打印件、社保卡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提交申请后,经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在次月领取到技能提升补贴,补贴将会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中。
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发放技术技能提升补贴116.85万元,鼓励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助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