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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开始申报,申请稳岗返还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需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申请时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对于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2个月的,根据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据实返还;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不予返还失业保险费。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申领条件和返还标准参照企业实施。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按照各自2020年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类型确定返还比例,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年欠费和滞纳金。
符合条件的一般参保单位通过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失业人员服务科申报,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