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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检查 这些违法行为受处罚
今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一个多月过去,施行情况如何?有哪些行为受到了处罚?记者了解到,近期,多地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排查消防隐患,督促落实整改。
黑龙江哈尔滨:发现并整改多处安全隐患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中行动。据悉,该市共成立39个检查组,检查187处高层民用建筑,发现189处隐患,共处罚58600元。
在检查中发现,南岗一小区因维修消防设施,停用消火栓和喷淋系统,且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未落实防范措施。消防监督员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七条,对物业管理单位罚款5500元,并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落实整改。
在道里一高层小区内,检查人员发现,消防控制室内值班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消防监督员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对物业服务企业罚款2000元,并要求物业立即安排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值班。
北京丰台:高层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处罚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来到了位于方庄的亚胜铂第公馆,开展“回头看”式消防安全检查。在此前的7月24日,防火监督员就曾来到这里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开闭式防火门开启的问题后,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
时隔一周,防火监督员再次来到这里,发现在亚胜铂第公馆B座一楼楼道及公共办公区域仍然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情况,且开闭式防火门依旧打开着。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对违规的亚胜铂第公馆作出3000元罚款的处罚,对违规的非经营性个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辽宁本溪:物业消防无人值班或未持证上岗被处罚
据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消息,8月6日,辽宁省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本溪县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溪满族自治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其消防控制室存在无人值班的情况。
接到举报后,大队立即安排2名监督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核查中,大队监督员发现消防控制室有2个值班人员值班,但2人均未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针对此违法行为,大队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并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对本溪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处罚的决定。据悉,这是新规施行后,辽宁省本溪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贵州六盘水六枝特区:存在隐患问题多,物业开发商双被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消防救援大队近日开展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发现六枝特区锦绣华府小区存在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建立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经调查证实,锦绣华府小区的消防设施还没有移交到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六枝特区宏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由原建设单位六枝特区宏盛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维保。因此,大队依法对六枝特区宏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给予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六枝特区宏盛置业有限公司给予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要求两家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
湖南郴州临武县:违规停放电动车整改不到位,复查开罚单
日前,湖南省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武县大队的消防监督员在该县新世界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其公共门厅有违规停放电动车的情况,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即要求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消除安全隐患,并责令物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对小区居民进行规劝引导工作,务必在8月20日之前整改完成,不让电动车违规停放问题再次发生。
执法人员到期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仍然出现违规停放电动车情况。随后,消防监督员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违规的物业公司做出2000元罚款的处罚。据悉,这也是新规施行后,郴州消防开出的全市第一张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罚单。